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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省四星级档案室创建项目招标通知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省四星级档案室创建项目招标通知

来源: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8-08-06 01:51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省四星级档案室创建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 期 : 2018 年08月06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须知5

  第三章 项目需求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省四星级档案室创建项目;

  2.招标项目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概述:需专业档案整理机构对本院档案进行鉴定、整理、装订、目录录入、扫描等。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费用按照单价计算,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否则视为废标;

  2.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3.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所有档案整理归档及其内容均归属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

  4.中标人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结合南通市数字档案室建设及档案馆收集档案要求执行,满足省四星级档案验收标准及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要求。

  三、投标人相关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南通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专业档案整理机构,整理机构需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创建省四星级、五星级档案工作经验;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省四星级档案标准整理档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18年8月14日10:00前递交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309采购中心,联系人:季姗姗老师,电话:0513-85061381。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创建省四星级、五星级档案服务单位的证明及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六、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通过价格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规则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视为废标;

  2. 项目服务费用总报价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工作量和投标单价计算,最低总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总报价,招标人将当场组织最低有效总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新报价须低于原总报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建省四星级、五星级档案工作证明及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4、投标报价单(含总价)。

  所有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本次报价均要求投标人以各项服务的单价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乘相应单价结算。

  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大小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8月13日16:00 前将文件送达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309采购中心,联系人:季姗姗老师,电话:0513-85061381,拒绝接收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服务地点: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需要整理的档案的数量及品种详细情况如下:

需服务项目

单价

暂定量

限价

(元)

文书

档案

案卷电子目录录入

2.6万

0.3

按新《规范》查漏补缺

1

3000

会计

档案

电子目录录入

17383

0.3

设备

档案

按升级要求装订

1688

2.5

电子目录录入

16880

0.3

科研

档案

按升级要求装订

200

2.5

电子目录录入

2000

0.3

声像

档案

按升级要求整理归档

2190

5

档案

数字化

文书

15万

0.3

科研

合  计

 


  注: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完成数量为准。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方式:本次报价均要求投标人以各项服务的单价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乘相应单价结算。

  2、项目工期要求: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

  三、项目要求

  (一)整理的标准及依据

  符合省四星级档案验收标准。

  (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中标方需与招标方签订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保密协议,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档案、资料的内容、信息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于招标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地向招标单位移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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