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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收费自律意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保障患者明白消费 我院扎实开展物价管理月活动
本报讯 自今年3月起,我院部署开展以规范、自律、便民为主题的物价管理月活动。通过健全管理网络,设置专职物价审核员,强化监督,落实患者知情权、同意权等举措,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消费。
自2015年11月我市推行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公立医院医疗收入面临结构性的调整,医院的发展趋势由规模效益型向质量内涵型方向发展。我院先后修订了《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查询制、清单制管理制度》、《患者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材料申报制度》、《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和检查制度》、《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医院设立物价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财务科科长负责物价管理日常工作,配备专职物价员1名,专职物价审核员1名,各科室护士长担任兼职物价员,形成全院价格管理网络。
对照调整后的医药服务价格目录,我院物价管理部门通过HIS系统价格比对,确保医院执行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政策,西药、中成药未发现加价销售药品。财务科组织人员将HIS系统的医疗收费项目、收费价格与新物价收费标准逐条比对,核查无误,确保了收费源头的准确性。
同时,通过HIS系统价格比对,对特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自查,对列入品种管理目录的特殊医用材料,实行差率和差额“双控”的办法。即按实际购进价格顺加最高不超过5%的差价率作价,单件材料的加价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执行。
此外,我院注重收费环节管理,防止收费差错。住院患者的医疗收费是根据医嘱执行的,病区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也是费用的记账复核者,为此,我院财务部门就检查中发生的问题专门对全院护士长进行了培训,要求认真掌握和理解《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尤其是准确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严格把握各项收费的起止时间和限额,坚持落实《出院患者医药费用复核制度》,防止收费差错。
强化收费监督,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一方面,我院增加1名专职物价审核员,加强日常各类医疗收费的监督检查与宣传指导;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一床一日一清单”的作用,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内部投诉电话,让患者参与收费监督,及时发现收费差错;同时严格执行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制度,特殊检查、治疗及大额医疗费用事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告知,征得患方同意。
在管理月活动中,我院将通过院长专题查房、医院物价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通报、分析、纠正在物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物价管理及考核政策,将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成为每位医院职工的自觉行动。
梁娟 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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