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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5-08-17 02:21

  为确保及时处理突发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灾害事故,确保人员、环境安全,特制定核医学核素泄漏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因操作不当、设备失灵、大量放射性核素的错误使用、错误放置、放射性核素丢失、被盗等引起的放射性核素泄漏事件。

  二、应急处理救援小组

  组 长:缪旭东

  副组长:仲崇俊 王高仁

  成 员:耿淑平 薛凌波 储晓彬 刘经纬 徐建国 李 杰 屠新丽

  孔令华 曹兴建 陶国华

  秘书:施晓燕

  三、工作职责:

  1.院长为放射事故处理的总负责人。

  2.分管院长为放射事故处理的总协调人。

  3.预防保健科、门诊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核医学科、放免中心、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组织进行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保卫科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6.总务科负责其他后勤物资的保障。

  四、应急处理方案

  1.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核污染事故时,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人员及周围环境的污染。

  2.可能受放射性核污染或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急救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行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核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5.发生放射源同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环保、公安、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报告程序

  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放射性核素泄露时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内线8015、8026),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15351892311)由预防保健科或行政总值班向分管院长及院长报告。院方在 2小时内向市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的主要经过,事件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等内容。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201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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